【招聘岗位】
仲裁秘书3名
【岗位职责】
1、负责组织、推动和管理仲裁程序,协助仲裁庭处理案件;
2、负责各类仲裁文书的写作;承担与案件办理有关的其他工作。
【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爱岗敬业,踏实肯干,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9日后出生);
4、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法学专业毕业或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5、有一定的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6、有仲裁机构工作经历者优先。
【薪酬待遇】
2023年年末之前,实行略高于市直机关政府购买服务人员薪酬制度;2024年开始,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薪酬制度。
【工作地点】
茂名市茂南区站前大道16号大院1号楼第18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