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5日晚七时许,我院6-402教室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报告会。法律系副主任安雪梅教授为全系2014级学生做了一场名为《以全程导师制促进师生共同成长》的本科生导师制推介会。在报告会上,安雪梅教授向2014级学生介绍了法律系全程导师制实施办法并发放了《法律系本科生全程导师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会后,师生们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此举意味着法律系本科生全程导师制的推行工作已经完成了前期的基础准备和制度建设工作,即将正式施行。
在现代教育体系下,导师制是一种与班建制、学分制并存的育人模式。法律系此次推行的导师制是为全系学生配备指导老师的一种制度。其独特之处在于,将教师对本科生的指导工作前移至本科生大一阶段,教师的指导工作贯穿学生的四年大学生涯,指导的内容不仅包括学生的学习、生活以及职业素质的灌输和培育,还包括与法律职业能力相关的隐性知识传播。法律系拟通过倡导高水平教师更多更早地参与本科生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改革,强化学生的专业归属感、引导和激励学生参与职业规划,共同构筑教学相长的喜人局面。
据悉,根据法律系2015年的教学工作部署,导师制与即将推行的课程负责人制度将构成法律系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
[供稿人:王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