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答辩前相关工作要求:
(一)论文及相关文件提交要求(以下提及的文件均是打印稿,除特别提出是电子版文件的以外):
1.《开题报告书》1份,有指导老师暂时保管,待答辩结束后交到系办公室统一送交教务处资料库留存。
2.《毕业论文》定稿5份,其中3份由指导老师转交给答辩小组老师审阅,其余留底备用。(打印要求:毕业论文除诚信声明是单面打印外,其他全部是双面打印)
3.《毕业论文成绩评定及评语表》1份(评语表需有指导老师的评语及评定成绩),与毕业论文一并转交给主答辩老师。
4.《毕业论文完成与指导记录表》1份,由指导老师暂时保管,待答辩结束后交到系办公室统一送交教务处资料库留存。
5.《论文评分及答辩参考标准》1份,填写指导老师论文评分标准以及相关信息(表1及表2的学生姓名、学号、论文题目)后与毕业论文成绩评定及评语表一起交给主答辩老师。
以上文件的转交工作最迟不能超过3月30日前完成。
6.请各位老师在4月2日清明节假期前把毕业论文成绩的电子版发到杨志敏校内邮箱。
7.指导老师认为学生不具备答辩资格的请在3月31日前向系办提出。
注意:请不要把《毕业论文成绩评定及评语表》及《论文评分及答辩参考标准》与《毕业论文》定稿钉在一起。
(二)答辩小组老师需要做的准备工作
1.主答辩老师取得论文及相关文件(《毕业论文成绩评定及评语表》、《论文评分及答辩参考标准》)提前审阅。
2.准备好答辩问题,答辩问题一般不少于3个。
3.对不符合答辩资格的学生,向答辩委员会建议取消资格。
二、答辩时及答辩成绩评定的相关工作要求
1.每个学生作不低于4分钟,不超过6分钟的论文自述报告;论文自述时间和提问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答辩小组结束答辩后,由答辩小组需要完成的文件有:
(1)《毕业论文成绩评定及评语表》中“答辩小组评语与答辩成绩”部分;
(2)《论文评分及答辩参考标准》中“表2-答辩评分标准”部分;
(3)答辩记录员整理《答辩记录表》后,由答辩小组成员传阅,再由答辩组长签字确认。
法律系
201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