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教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皇冠国际体育app专职教师,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合伙人,广州金融仲裁院及广州、佛山、桂林等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深圳市多极技术开发公司、深圳市赛亿扬生物科技公司等关联企业兼职总法律顾问。主要研究领域:房地产法、金融法、合同法(实体法),及民事诉讼与仲裁法(程序法)。
西南政法大学86级法学本科、中国人民大学皇冠国际体育app97级法学硕士、06级法学博士毕业;曾先后在政府部门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数年,在人民法院从事民事、经济等审判工作十余年,在深圳从事经济特区房地产法规立法草案的起草、研究工作数年。
主要教育经历:
1986.09-1990.07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本科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7.09-2000.07 中国人民大学皇冠国际体育app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6.09-2009.07 中国人民大学皇冠国际体育app经济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1995.10-1997.02 考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高级法官中心学习。
主要资格证书:
具备下列的法官、仲裁员、律师、高校教师等资格证书: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证书》(证书编号981806734);
(2)《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证》(证书编号11043);
(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编号A20094403012365);
(4)《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证书编号14401201120071310);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证书编号0051606);
(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编号20114400171001804,资格种类: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学科:经济法学)等。
主要学术成果:
主编:(1)全国高等学校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系列规划精品教材《民事诉讼法》(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7年2月版);(2) 全国高等学校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系列规划精品教材《仲裁法》(武汉大学出版社)等;
参编:(1)李延荣主编《房地产法原理与案例教程》,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2)张长龙主编《经济法》,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高等学校经济与管理学科“十二五”规划教材,等。
主要论文(仅限杜撰或第一作者,且发表于核心或专业期刊):
1.《我国现行仲裁规范的体系结构及其重构——兼论现行<仲裁法>修改的定位》,载《理论界》,2009年第8期;
2.《论我国仲裁法律规范体系的应然模式》,载《理论界》,2009年第7期;
3.《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发挥仲裁的积极作用》,载《厦门特区党校学报》,2009年第4期;
4.《探索社区矫正新思路实行教育管理个性化》,载《中国监狱学刊》,2009年第4 期;
5.《论我国仲裁法律规范的科学体系——从系统论的观点出发》,载《仲裁研究》,2009年第2期;
6.《税收体制改革与和谐社会构建》,载《厦门特区党校学报》,2008年第4期;
7.《论无权处分合同》,载《湘潭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年第3期;
8.《房地产抵押合同的成立与生效》,载《中外房地产导报》“专家评点”栏目,2002年第10期;
9.《怎样定义“房地产按揭”? 》,载《中外房地产导报》“专家评点”栏目,2001年第2期;
10.《预售商品房能否成为房地产按揭担保的标的》,载《河北法学》,2001年第4期;
11.《房地产按揭权法律性质探析》,载《河北法学》,2001年第3期;
12.《按揭与抵押》,载《河北法学》,2001年第2期;
13.《按揭与按揭权》,载《岳麓法学评论(第一卷)》,湖南大学皇冠国际体育app年刊、2001年建院首刊;
14.《期得权抵押的两种形态》,载《中外房地产导报》“专家评点”栏目,2000年第18期;
15.《再说按揭有别于抵押》,载《中外房地产导报》“专家评点”栏目,2000年第7期;
16.《有关“按揭”的再讨论》,载《中外房地产导报》“专家评点”栏目,2000年第5期;
17.《房地产按揭权法律性质探析》,载《中国房地产金融》,2000 年第10期。
联系方式:
电话:135 1036 2028(深圳网)、136 4122 5953(北京网);校外邮箱:lawyer21cn66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