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下午,全国人大财经委举行证券法调研座谈会。此次会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女士主持。来自高等院校、司法机关、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八位专家参加了会议。我校法律系主任张长龙教授应邀参加会议并代表广东省金融法学研究会作了发言。
由于之前参加过证券法修订草案座谈会,张长龙教授被吴晓灵副主任点名第一个发言。张长龙教授提出了九条修改意见,包括拓展证券的定义、统筹考虑现行公司法的规定以及将来公司法的配套完善工作、调整或删除带有较强行政审批色彩的证券跨境发行的相关规定、统一发行注册制的授权方式、明确发行注册审核行为的法律性质、精心设计交易所注册审核程序与上市审核程序的衔接制度、划分交易所和证监会的法律责任、改进复杂且不透明的股票转售程序、明确证交所的法律地位。
张长龙教授的发言得到了吴晓灵副主任的高度肯定。据悉,早在2014年6月,张长龙教授应邀参加了中国证监会组织的证券法修订草案座谈会,并提出了有关的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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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长龙教授参加全国人大证券法修改座谈会后与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吴晓灵合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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