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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系老师有幸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暨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会研究会2016年年会作主题发言

作者:时间:2016-04-29点击数:

(图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暨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会研究会2016年年会合影)

  2016423-25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暨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会研究会2016年年会在杭州和义乌成功举行。本次年会以“国际经济法与全球经济治理”为主题,由浙江省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承办,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及浙江大学跨境电商研究院协办。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任海泉中将到会祝贺并作重要发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法学研究会沈四宝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第一巡回法庭庭长、执行局局长、研究会副会长刘贵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四庭张勇健庭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中国国际商会秘书长、研究会副会长于建龙,浙江省法学会牛太升副会长及全国各高校等嘉宾、领导到会指导。研究会理事、会员、全国高校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以及实务界人士200余人共同参加了此次盛会。

  分组讨论阶段,我校法律系潘星容老师有幸在“国际争端解决机制最新发展”专题中作主题发言,发言题目为:CAFTA争端解决机制与其他争端解决机制的比较研究》。除中山大学的资深教师代表在第一单元做主题发言外,我校是来自广东高校在第二单元的唯一发言单位。各位专家学者讨论热烈,相互学习,取得

了积极互动的良好交流效果。

24日,年会在义乌继续举行并得到了义乌市委、市政府各个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该阶段会议以“市场采购型国际贸易的法治保障”为主题,旨在满足研究会学者专家提出的研究与实践结合要求。义乌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斯建民同志特别就义乌的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作“争当改革排头兵、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先行区”的专题报告。义乌市发改办、金融办、法制办、商务委、海关等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就自身工作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围绕国际贸易综合改革治保障畅谈感想,并向研究会的专家学者提供了有益的研究素材,与学者们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同时安排25日实地参观考察了“义务中国小商品城”。本次年会可谓收获多多,顺利圆满。

(供稿人:潘星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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